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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恢復對巴林、科威特、卡塔爾和阿聯酋的遣返,2026年9月23日起生效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已恢復對巴林、科威特、卡塔爾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AE)的遣返。自2026年9月23日起,來自這四個國家、持有可執行遣返令的不可入境人員可能被要求離開加拿大——這一變化體現為四國已被從 CBSA「Enforcing removals from Canada」網頁的排除名單中移除。
在此次調整之前,相關遣返曾依據 CBSA 於2026年3月24日推出的「行政暫緩遣返」(Administrative Deferral of Removal,ADR)而暫停。
可執行遣返令意味著,CBSA 可立即將來自巴林、科威特、卡塔爾或阿聯酋、且持有離境令、排除令或遣返令並已用盡所有法律上訴、暫緩或風險評估途徑的人員驅逐出境。
ADR 是 CBSA 在人道主義危機期間採取的臨時措施,用於暫緩遣返,其適用前提是相關國家的狀況可能嚴重威脅全體平民的生命或安全。
加拿大三類遣返令的定義如下:
離境令(Departure order):嚴重程度最低的一類遣返令。當事人在命令生效後有30天時間離開加拿大,並向 CBSA 確認其離境。若遵守規定,日後在滿足當時入境要求的前提下仍可返回加拿大;若未遵守,該命令自動轉為遣返令。
排除令(Exclusion order):當事人必須立即離開加拿大並向 CBSA 確認離境。一年內不得返回;若命令因虛假陳述而簽發,則為五年內不得返回,除非申請並獲得「返回加拿大授權」(Authorization to Return to Canada,ARC)。
遣返令(Deportation order):當事人必須立即離開加拿大並向 CBSA 確認離境。除非申請並獲得 ARC,否則永久不得返回;未獲 ARC 而返回,可能導致再次被簽發遣返令。
對於因指定政權成員身份、犯罪、違反國際或人權、國家安全原因或有組織犯罪而被認定不可入境的人員,ADR 並不阻止 CBSA 將其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