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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2026年9月約136,000份公民身份證明申請待審,美國為最大來源國,CanadaVisa推出免費家系核查工具

發佈日期 2026-10-09來源 CIC News 加拿大移民資訊 ↗簽證政策

加拿大公民身份部門在2026年9月約有136,000份公民身份證明(proof-of-citizenship)申請等待裁決。按來源國劃分,美國是最大的來源國,美國人的申請量超過其後九個來源國的總和。依據加拿大法律,能夠追溯到一位加拿大祖先、且血統鏈條直接且不間斷的美國人,本身已經是加拿大公民,只需提出申請以證明其身份。

CanadaVisa推出了免費工具Family Line Explorer,用於回答“我的家系是否使我成為加拿大公民”這一問題。該工具從使用者選定的加拿大祖先(父母、祖父母或更早的世代)出發,逐代核查該祖先與使用者之間的每一代,篩查可能中斷血統鏈條的事實,並生成個性化的文件清單。若已有親屬通過血統證明過加拿大公民身份,該工具還可核查該親屬所依據的祖先是否同樣能支持使用者的申請。使用該工具無需註冊賬號,也無需提交文件;除申請免費諮詢外,回答內容保留在瀏覽器中。若申請免費諮詢,由Cohen Immigration Law團隊審閱家系與結果。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曾提供名為“Am I a Canadian?”的網絡工具,但在新法生效時將其下架。

決定申請資格的規則方面:Bill C-3於2025年11月20日獲得御準,並於2025年12月15日生效,取消了2009年設立的“第一代限制”,該限制曾使血統公民身份在海外出生一代後終止。據IRCC說明,若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且能追溯到一位加拿大公民的直系血統,通常已經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多數情況下公民身份可追溯至出生之時。2025年12月15日及之後出生的子女適用不同規則。

申請資格由三點決定:公民身份由父母傳至子女;申請須經由直系家系,即從一位加拿大祖先到使用者之間逐代不斷的父母—子女鏈條;鏈條中每一位父母在其子女出生時必須是加拿大公民。後來由法律恢復的公民身份同樣有效,即使恢復發生在子女出生之後。祖父母或曾祖父母均可作為申請依據;姑姨、叔伯、表親或配偶不能傳遞公民身份。該鏈條沒有世代上限,只要每一環都有記錄支持,公民身份可傳遞任意多代。也沒有年份切斷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始於1947年,聯邦成立於1867年,這兩個日期都不終止申請;現行《公民法》將祖先在1947年之前作為加拿大境內英國臣民的身份視為有效起點。若家系成立,申請人並非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而是申請公民身份證明,即確認其已持有身份的證書,之後可用於申請加拿大護照。

原文還列舉了可能指向加拿大血統的線索,以及四類可通向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家系情形,並說明證明家系時IRCC按“蓋然性權衡”作出裁決,將證據分為主要文件(如出生記錄)與次要文件(如人口普查頁),次要文件不能單獨替代主要文件;IRCC不要求認證副本,記錄缺失時可用解釋信或無記錄證明說明。Family Line Explorer為篩查工具,不能確認公民身份或核實文件,最終決定由IRCC在審閱公民身份證明申請時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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