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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省1994年前簽發的出生證或結婚證不被IRCC接受用於血統公民身份申請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明確規定,不接受魁北克省在1994年1月1日之前簽發的出生證或結婚證。這一規則適用於所有通過血統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的申請人。IRCC的公民證書申請指南明確指出這一點,官員被指示拒絕接收此類文件。
問題不在於文件的真實性,而在於簽發日期。魁北克省在1994年1月1日之前沒有中央民事登記系統,出生和婚姻記錄主要由教區神父手工登記在教區登記簿中。1994年1月1日,魁北克省的民事身份改革生效,建立了由Directeur de l'état civil(DEC)管理的中央登記處。IRCC將截止日期設定在這一天。
如果申請人手中的魁北克文件簽發日期早於1994年,則必須向魁北克官方機構申請新文件。具體應向哪個機構申請取決於事件發生的時間,而非1994年的規則。對於距今不到100年的事件(即過去100年內),應向DEC申請。DEC會簽發當前的證書或副本,這些文件滿足1994年規則,因為DEC現在才打印。對於距今超過100年的事件(可追溯至1621年),應向Bibliothèque et Archives nationales du Québec(BAnQ)申請。對於100年以上的出生事件,BAnQ提供的不是出生證,而是經過認證的洗禮記錄副本,因為當時出生僅登記在教區和市政登記簿中。
1994年規則決定您手中的文件是否仍然有效;100年分界線決定由哪個機構更換文件。如果申請人不確定家庭關係是否合格,可以先使用血統公民身份資格檢查工具。
一個實際注意事項:魁北克教區記錄可能在不同世代中以多種拼寫方式記錄同一姓氏,包括“dit”名稱(家族在正式姓氏旁使用的暱稱)以及法文名稱的英文拼寫。這些變體不會使記錄無效。
IRCC要求證明您與加拿大祖先之間的每一代親子關係。通過曾祖父母申請可能需要大約八份出生證明,來自多個司法管轄區,每個司法管轄區都有自己的規定。
魁北克的記錄深度使其成為北美最完整的家譜檔案之一。BAnQ蒙特利爾辦公室在2025年1月收到了32份複製請求;到2026年1月,這一數字已超過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