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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3法案生效后:律师称依该法已取得的公民身份不因未来修法而取消

发布日期 2026-09-20来源 CIC News 加拿大移民资讯 ↗留学政策

加拿大C-3法案(Bill C-3)是对《公民法》的修订,已于2025年12月15日生效。该修订取消了此前禁止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将公民身份传给同样在海外出生的子女的第一代限制,并对2025年12月15日及之后出生的子女引入1,095天实质联系要求。对于寻求血统公民身份的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有更广泛的人群现在可以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

该法案生效后,围绕其实际效力出现了不少误解,也引出一个问题:未来的议会能否修订或废除C-3法案带来的变化?若发生这种情况,依C-3法案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其身份是否会被剥夺?Cohen Immigration Law的一名律师对此作出回应。

律师指出,C-3法案现已成为加拿大《公民法》的一部分,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对于在该日期之前出生、因该修订而成为公民的人而言,该立法就是其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依据,他们申请的公民证书只是这一身份的证明。换言之,若你属于这种情况,你已经是加拿大公民,只是在申请一份证明公民身份的文件。

至于未来政府能否再次修订《公民法》,律师表示,从技术上讲,议会始终可以通过新立法并在此后改变公民法;但这与「未来政府若决定重新引入代际限制,依C-3法案已取得的公民身份就会被直接取消」是两回事。加拿大此前修改血统公民规则时——包括2009年引入第一代限制——立法并没有直接剥夺已是加拿大公民者的身份。因此,尽管没有律师能保证议会数十年后会做什么,依C-3法案获得的公民身份不应被视为临时或有条件的。如果IRCC依据现行法律评估申请、认定申请人是加拿大公民并签发公民身份证明,那么申请人就是加拿大公民。

律师还提到,修订《公民法》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政府须在众议院或参议院提出法案,并使其在两院通过,包括一读、二读、委员会研究、报告阶段和三读。两院通过后,法案还需送交总督获得御准才能成为法律。这一过程漫长,不太可能在没有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加速完成。

加拿大公民身份在特定法律情形下可被撤销,例如通过欺诈、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获得公民身份。在加拿大移民事务中,这被归类为虚假陈述,属于严重违规。虚假陈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有意或无意地遗漏可能影响申请结果的重要信息;提交被篡改或虚假的文件。因此,加拿大公民身份虽可被撤销,但须在特定情形下进行。律师表示:「这不是IRCC某天因为政治气候改变就决定取消一份有效公民证书那么简单。」

相关疑问并非凭空出现。2026年6月,加拿大公民事务部门——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向部分申请人发出交还信,要求其退回此前签发的公民证书,并暂停了新的公民身份证明申请的最终审批。同时,该部门更新了申请人须满足的文件标准,收紧了关于原始来源权威性的要求,并明确血统链中的每一代都必须有文件证明。到6月底,IRCC宣布已在6月底完成更广泛的审查并恢复处理,同时表示在已获签发证书的申请人中,实际受影响的仅占1%。但对于已经提交申请或密切关注流程的人而言,申请暂停、要求退回文件的信件以及新的证据要求叠加在一起,使加拿大血统公民身份的申请流程显得多变。

自C-3法案通过以来,数以万计的美国人意识到自己现在被视为加拿大血统公民。由于美国和加拿大都允许双重国籍,这意味着他们现在是美加双重公民,既保留美国护照和公民身份,也享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带来的便利:可在加拿大自由居住、工作和旅行,可申请加拿大护照。其子女可能无需学习许可即可在加拿大学习。通常18至35岁的加拿大公民,可能通过加拿大与超过35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青年流动安排提出申请,具体取决于各目的地的资格规则。

仅获得加拿大公民证书不会触发任何新税负。加拿大按居住地征税,因此获得双重公民身份但未移居加拿大、也没有加拿大收入的美国人无需缴纳加拿大所得税。只有当美国人以税务居民身份定居加拿大时,才需要处理两套税制,但即便如此,美加税收协定也能提供一定减免。

若你认为自己可能是加拿大血统公民,第一步是与仍在世的最年长亲属谈论家族血统。某些线索可能指向加拿大血统:只说英语以外的法语、法裔加拿大姓氏,或家人谈论从「北方」迁来。若你有祖先出生在加拿大,依据加拿大出生地公民身份法律,你可能符合条件。但仅凭血统并不能确立公民身份,每一代联系及相关祖先的身份都必须有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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