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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3法案生效后,犯罪记录不影响血统公民身份认定
加拿大C-3法案自2025年12月15日生效以来,每月有超过一万名拥有加拿大血统的美国人申请加拿大公民证书。围绕这项新法仍存在不少误解,其中一个常见问题是:过去的犯罪记录是否会影响血统公民身份的申请。答案是:不会。犯罪记录不影响一个人是否属于血统加拿大公民。
C-3法案修订了《公民法》,取消了2009年引入的第一代限制。该限制原本规定,在海外出生、且其加拿大父母本人也在海外出生的子女,无法继承加拿大公民身份。按照新规,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于加拿大境外的人,只要其父母一方是加拿大公民,通常即被视为公民,包括父母是通过2025年修法获得公民身份的情形。对于在该日期当天或之后出生于境外的人,若其加拿大父母本人也在境外出生,则该父母须在孩子出生或被收养前,在加拿大累计居住至少1,095天。
许多符合上述条件的美国人,依据加拿大法律已经属于加拿大公民,并因血统而同时持有美国与加拿大双重国籍。公民证书本身并不赋予他们公民身份,而是确认其已经拥有的身份。作为加拿大公民,他们有权免签证、免许可进入加拿大,并在加拿大生活、工作和学习。换言之,血统公民身份取决于法律与血缘,而非品行。
犯罪记录真正可能产生影响的地方,是加拿大护照申请。公民证书与加拿大护照是两份不同的文件,各自适用不同规则。对于已取得公民证书的血统公民,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其公民身份或进入加拿大的权利,但若存在未结指控、正在服刑或涉及护照相关罪行,则可能影响护照申请。
加拿大护照申请由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的护照项目依据《加拿大护照令》处理。该命令允许部长基于若干与刑事事项相关的理由拒绝签发护照,包括:申请人在加拿大正面临可公诉罪行(相当于美国的重罪)指控,或在境外面临在加拿大构成可公诉罪行的指控;曾因《刑法》第57条规定的护照罪行或境外同等罪行被定罪;正在监狱服刑,或受法院条件约束不得离开司法管辖区;或受法院条件约束不得持有护照。
这意味着境外罪行也可能影响加拿大护照申请。上述多数理由涉及未结指控、正在执行的刑期或有效的法院条件。已经处理完毕的定罪,例如数十年前的轻罪,除非属于护照罪行,否则不在该清单之列。希望挑战相关决定的申请人,可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对于不符合血统公民身份条件的美国人,若存在犯罪记录,处境则完全不同。即使是在美国的一起轻罪,例如酒后驾驶(DUI)定罪,也可能导致在边境被拒绝入境。在没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情况下,美国公民在加拿大法律下属于外国公民,而外国公民没有进入加拿大的保障权利。有犯罪记录的外国公民可能被认定为刑事不可入境,在问题解决前被禁止入境,例如通过改过自新或临时居民许可。
血统公民与通过归化入籍的人士也有所不同。归化入籍是永久居民在满足实际居住、报税、语言能力和公民考试等要求后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的过程。与公民身份证明申请不同,入籍申请会考虑申请人的犯罪历史:申请人正在监狱服刑、假释或缓刑期间,或被指控可公诉罪行时,不得授予公民身份;在申请前四年内,在加拿大或境外被判定犯有可公诉罪行的人士,同样无法入籍。因此,近期有定罪的永久居民可能需要等待数年才有资格入籍。血统公民则不存在此类等待期,因为他们已经是加拿大公民。
有加拿大祖先的美国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向IRCC申请公民证书。要提交一份成功的血统公民申请材料,需先逐代收集能够证明其与加拿大祖先关联的全部必要文件。文件须来自创建或保存该记录的原始签发机构,例如人口动态统计办公室或省级档案馆,这通常是整个流程中最耗时的部分。之后需填写加拿大公民身份证明申请表,按政府规格拍摄照片,缴纳规定费用,并附上身份证明文件。情况较复杂的申请人,往往会在提交申请前咨询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