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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禁止对雇主担保工签申请直接拒签,须先发程序公平信

发布日期 2026-10-01来源 CIC News 加拿大移民资讯 ↗签证政策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于2026年9月17日在官网发布更新版指引,禁止签证官对工作邀请存疑的雇主担保工签申请直接作出拒签决定,要求其先向申请人发出程序公平信(PFL),并在等待回复期间暂停审理该申请。

根据更新后的《评估工签申请中工作邀请的真实性》指引,若签证官对支持雇主担保工签申请的工作邀请存疑,必须发出程序公平信,并在等待申请人补充信息期间将案件挂起。而此前版本的相关条款则写明,签证官「可直接向雇主索取进一步信息或文件,也可拒签工签」。

更新版指引新增「对工作邀请真实性的疑虑」一节,规定程序公平信中须包含的内容:签证官对工作邀请真实性的具体疑虑,以及告知申请人雇主须直接向IRCC提交所需书面证据以回应这些疑虑。该节规定雇主须在15天内、或「相关办公室适用的标准期限内」作出回应。指引还要求签证官在雇主回复截止日之后再安排30天进行案件复核,「以便有足够时间将雇主的网页表单回复附入申请」。旧版指引未就程序公平信的发出提供上述任何指示。

更新版指引还在其他方面与旧版不同:明确通过雇主门户提交的工作邀请无需雇佣合同,但若申请人已提交合同,签证官可予以审查;明确住家护理员情形下可豁免雇主须证明「积极从事经营活动」的要求;删除旧版中雇主须在加拿大拥有供该工人工作的实体经营场所的要求;强调更整体的评估方式,签证官「应广泛考虑所有相关要素」以判断雇主是否积极从事经营活动;澄清向受雇于居家经营企业雇主的外籍人士发放工签本身并无问题;澄清签证官在加拿大雇主从外国公司采购服务情形下索取更多信息的流程;明确没有员工、仅为便利外籍人士入境加拿大而设立的企业「不构成运营中的企业」;并提醒自2024年12月起影响众多工签申请的边境换签(flagpoling)禁令;同时删除所有关于将申请转交案件管理处的指示。

该指引适用于所有雇主担保工签,包括通过国际流动计划(IMP)发放的部分免LMIA工签,以及通过临时外国工人计划(TFWP)发放、始终需要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的全部工签。更新版指引在全文中统一澄清了IMP与TFWP工签的程序差异,旧版则未做到。TFWP工签的程序略有不同,因为工作邀请与雇主已在LMIA阶段由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ESDC)评估,ESDC在该阶段确认没有合格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填补该雇主的空缺。无论旧版还是更新版,签证官在发放工签时仍须确保自己对工作邀请的真实性感到满意,TFWP案件亦包括复核和确认ESDC官员在LMIA阶段所做的工作。这些指引所针对的工作邀请要求,源自《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20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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