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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IRCC审查血统公民身份申请:美国文件不能单独证明祖先加拿大身份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在2026年6月对已签发的公民身份证书进行审查,并要求部分持有人交回证书,理由是这些申请在证明每一代亲属关系时使用了不当的美国文件。IRCC指出,仅凭美国文件无法确立祖先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请需依赖加拿大签发的记录或1947年前适用于加拿大的英国规则下的文件。
在血统公民身份申请中,文件承担两种不同功能:一是证明申请人与父母或祖先的亲子关系,二是证明该祖先确实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IRCC的官方清单(CIT 0014)显示,出生证明、身份证明、改名文件等可由外国文件支持,但证明祖先加拿大身份的主要文件必须是加拿大省级或领地出生证明、加拿大公民或入籍证书、国外出生登记证书、加拿大公民身份保留证书,或1947年前(纽芬兰和拉布拉多省为1949年4月1日前)的英国入籍证书或英国臣民身份证明。
IRCC将支持文件分为“主要”和“次要”两个层级,主要文件是申请人必须为每位祖先提供的文件,次要文件则可由官员酌情考虑。美国文件通常属于次要层级,例如美国人口普查记录、死亡证明、婚姻记录、军事记录等,可作为辅助证据,但不能单独确立加拿大公民身份。IRCC在2026年夏季向加拿大档案工作者协会(ACA)展示的幻灯片中列出了这些层级,但尚未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该框架。
IRCC强调,支持文件应来自原始发证机构,例如萨斯喀彻温省的出生证明需向该省 vital statistics office 申请,而1930年的入籍记录则需向加拿大图书馆与档案馆获取。从 Ancestry 或 FamilySearch 等家谱网站打印的记录被视为第三方记录,不能单独作为申请依据。IRCC在评估申请时采用“概率平衡”标准,综合考量整个文件档案,而非依赖单一文件。
若你正在准备血统公民身份申请,可留意 IRCC 对文件来源和层级的要求,确保提供加拿大官方签发的原始文件,并妥善使用美国文件作为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