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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16個月提起25起訴訟,至少6州無證學生州內學費政策被回撤
美國司法部在16個月內提起25起訴訟後,至少6個州面向無證學生的州內學費政策已被回撤,另有許多州的相關政策仍處於不確定狀態。墨西哥裔美國人法律辯護與教育基金(MALDEF)主席兼總法律顧問Thomas A. Saenz就此接受Inside Higher Ed採訪,批評這是一場針對非公民權利的“協同攻擊”。
司法部主張,這些州政策違反1996年的一項法律:該法禁止非公民以居住為由獲得州內學費等高等教育福利,除非“美國公民或國民也有資格獲得此類福利”。政府方面稱,向無證學生提供州內學費會激勵非法移民,並使美國公民學生處於不利地位。
Saenz與許多移民權益倡導者不認同這一說法。他們認為相關政策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因為無證學生是基於多項因素獲得州內學費資格,有時甚至不包括居住因素,而且這些條件往往也讓來自其他州的美國公民學生同樣符合資格。倡導者稱,絕大多數無證學生是幼年時被帶到美國,讓他們與從小一起長大、同樣被大學錄取的公民學生支付相同學費才公平;這些學生通常能順利畢業、獲得工作許可併為社區作出貢獻,且相關政策並不違反聯邦法律。
Saenz於1993年在MALDEF開始處理學費公平議題,當時“無證學生能否支付州內學費,大體上還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此後十年間,隨著聯邦法律落定,並在MALDEF等組織推動下,各州陸續通過法律,允許無證學生依據特定條件獲得州內學費資格。Saenz表示,“從法律角度看,這個問題已經解決”。2024年,有24個州和華盛頓特區允許符合特定標準(例如在該州就讀高中)的無證學生按州內費率繳費。
談及州內學費的意義,Saenz說,它讓許多原本只能去私立院校、寄望於私人資助,或根本無力追求高等教育的人負擔得起高等教育;對社區而言,這些因此讀得起書並順利畢業的人,大多對經濟和社會貢獻顯著。許多入學時無證的學生如今已獲得工作許可,或通過調整身份,或通過類似暫緩遣返的安排獲得授權,其中不少人進入醫療等一線行業。
關於該議題如何進入州與聯邦政策層面,Saenz提到,加州曾出現方向相反的法院判決,一起認為無證學生不能按常規學費繳費,另一起則認為可以,這些案件主要由反移民人士推動;此外1994年加州選民通過的187號提案也包含高等教育條款,該提案後被聯邦法官於1998年裁定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