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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校反智主义溯源:专利、学费债务与公司化治理如何重塑大学
美国高校反智主义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聚焦资金流向,梳理了把美国大学改造成市场企业的财务与商业机制,包括专利、技术转移办公室、学费债务和行政扩张,以及如今以这一转变为由主张接管高校的政治力量。
文章认为,美国高等教育公司化历史上最具影响的立法转折点之一,是1980年的《专利与商标法修正案》,即《拜杜法案》。该法案由印第安纳州民主党参议员Birch Bayh和堪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Bob Dole提出,时任总统Jimmy Carter于1980年12月12日签署。法案赋予大学对联邦资助研究产生的发明申请专利、并授权许可获利。1980年之前,此类发明归联邦政府所有;1980年之后,大学成为知识产权所有者和商业行为主体。
文章引述Janet Rae-Dupree于2008年9月6日在《纽约时报》发表的《当学术把利润置于探索之上》一文,其中称“如今的大学更像企业研究实验室”,并认为为了推动创新经济,美国大学已变成激烈的商业竞争者,用错综复杂的专利和版税许可把人们迫切需要的创新保护起来;那种增进对世界运行方式理解的基础实验,已大体让位于被认为更具即时市场潜力的项目。
在操作层面,大学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管理创收,产业资助研究增加,企业直接为大学研究出资,基础研究(为发现而发现)与应用研究(为商业应用而发现)的界限明显模糊,研究转向产业需求而非社会需求,教师开始持有基于其研究成果的衍生公司股权,形成新的利益冲突,研究型大学开始更像公私混合企业而非纯粹的公共机构。
文章还提到,从里根时代开始并贯穿克林顿和布什时期的一系列政策变化,推动高等教育从以公共机构为主转向市场化运营:减税与市场化理念带来联邦和州补贴下降、学费上涨、联邦教育资助从赠款转向贷款,成本转移到作为个体消费者的学生身上,高等教育由此被定义为私人收益而非公共产品。大学采用公司治理模式,并雇用大量行政人员处理合规、营销、学生服务、筹款和日益复杂的商业运营。此外,《美国残疾人法》(1990年)、《珍妮·克莱里校园安全与校园犯罪统计披露法》(1990年)、《无毒品学校与社区法》(1989年)、《无毒品工作场所法》(1988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1996年)等州和联邦无资金配套的强制要求,也要求增聘人员负责合规与培训。
据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报告,1976年至2018年间,美国高校全职行政人员数量增长369%,增速超过教师,形成如今被各政治派别批评者引用的“行政臃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