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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發佈初步禁令,叫停原定2026年9月15日生效的終止國際學生Duration of Status規則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F. Dennis Saylor IV於2026年9月14日發佈初步禁令,在全國範圍內阻止一項原定2026年9月15日生效的規則。該規則由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制定,旨在終止針對國際學生的Duration of Status(D/S)框架。禁令發佈後,該規則被阻止生效,現行的Duration of Status框架繼續保留。
Duration of Status制度允許國際學生在美國停留至完成其學業項目所需的時間。美國政府原計劃以固定停留期取而代之:學位學生可在美停留四年,語言學生為24個月,且不設延期。若需延期,學生須向美國移民官員提出申請。這一步驟將給需要延期以完成學業或畢業後銜接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OPT)的學生帶來顯著不確定性。
上月,一個由多家知名教育組織和工會組成的聯合體對國土安全部終止國際學生Duration of Status框架的最終規則提起法律挑戰,提交了質疑該規則合法性的訴狀,並同時申請初步禁令。
NAFSA首席執行官Dr Fanta Aw表示,法院的全國性初步救濟是維護對國際學生、學者及接收他們的機構而言公平且可預測的體系的重要一步。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Education首席執行官Miriam Feldblum作為原告方補充說,法院的裁決認可了該規則將對國際學生和學者、高等教育機構、全美各地社區以及美國經濟、研究和創新造成的嚴重且不可彌補的損害。
Saylor法官在裁決中寫道,現行制度並非沒有問題,但國土安全部沒有嘗試改進該制度,而是選擇用一個將大幅限制美國外國學生、研究人員、教授和記者總體數量的新項目來取代它。他指出,需要四年以上完成學業或工作的F或J簽證持有者——例如幾乎所有博士項目學生——將需要向國土安全部提交I-539表格申請延期停留;該規則對國土安全部行使自由裁量權至多隻提供了有限指引,政府也未說明將如何擴充或資助移民系統以應對大量此類申請。更嚴重的是,國土安全部拒絕延期申請的決定完全屬於自由裁量且不可上訴,即便在國土安全部內部也是如此。
Saylor法官對該規則可能影響的評估同樣直白:對美國高等教育體系和經濟的損害可能是災難性的,而且預期損害已經開始顯現,儘管新規則尚未生效;多位評論者指出,大量國際學生已經退出美國大學項目或完全放棄申請。他認為,政府為該規則提出的理由極其薄弱,規則與其聲稱要解決的問題之間聯繫極其牽強,所謂該規則對維護國家安全必要的說法近乎荒謬。
不過,Saylor法官也明確表示,法院無權以該規則被誤導或不明智、政府制定規則時的坦誠存疑、或該規則可能對美國及其教育機構造成重大長期損害為由阻止該規則;法院擁有的唯一權力是確保政府在頒佈新法規時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