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留學簽證 & 畢業工簽
學生簽證 · 外地學生「逗留的特別許可」(就讀,Special Authorization to Stay for Non-resident Students)
資金證明
官方服務頁未列統一資金證明數額。核心流程:獲高校錄取後,憑學校/澳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出具的錄取確認文件在內地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D)簽註;首次入境後須在獲准逗留期內(最長 90 天),先經網上「外地學生逗留特別許可綜合系統」提交申請生成二維碼,再持二維碼及有效證件親赴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辦理「逗留的特別許可」。許可本身免費,法定處理期 45 天(資料齊備起計)。
在讀打工
外地學生持逗留特別許可一般不得在澳門工作;實習/兼職須另獲治安警察局出入境部門相應許可(「不反對通知書」口徑,註明獲准工作類型)方可進行。⚠️ 網傳「澳門 2023-2024 年放寬非本地學生兼職」經核實為香港入境處政策被誤傳為澳門政策,澳門未見對應官方公告。
畢業工簽 · 無專門畢業工簽(走外地僱員「藍卡」或人才引進制度)
時長
不適用(澳門未設應屆畢業生工作簽證類別)
- 畢業後留澳工作一律納入《聘用外地僱員法》(第 21/2009 號法律)框架:僱主先向勞工事務局申請「聘用許可」,獲批後為僱員辦理外地僱員逗留許可(俗稱「藍卡」)。
- 該制度以「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為前提,外地僱員僅在本地欠缺合適人力資源時被考慮,對應屆畢業生沒有專門的簡化條款。
-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第 7/2023 號法律,2023-07-01 生效)設高端人才、優秀人才、高級專業人才三類計劃;其中高級專業人才須獲本地僱主聘用、從事人力資源緊缺職務且薪酬達標——門檻高於普通應屆畢業生,並非人人可走的「畢業生留澳通道」。
- 內地學生在澳就讀期間的逗留特別許可按學習年期批給,畢業後不自動轉為工作或居留身份。
近期政策變化
2026 年有關於《聘用外地僱員法》修法(外地僱員逗留許可年限調整)的報道,本站未逐字核對特區公報原文,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及勞工事務局公佈為準。學生逗留許可制度本身(第 16/2021 號法律及第 38/2021 號行政法規框架)未見近期變更公告。
提醒:澳門與香港的留學身份制度常被混淆(學生「簽證」名稱、兼職政策、畢業留居安排均不同,澳門無 IANG 對應物)。本頁為官方公開信息的中文摘要;許可決定權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與勞工事務局,實際以 gov.mo、dsal.gov.mo 及特區公報最新公告為準。
官方來源
- https://www.gov.mo/en/services/ps-1479/ ↗
- https://www.dsal.gov.mo/zh_cn/standard/nrworker_faq_pro.html ↗
- https://bo.dsaj.gov.mo/bo/i/2023/22/lei07_cn.asp ↗
- https://www.cdqq.gov.mo/en/talent-recruitment-system/ ↗
本頁為公開政策的中文整理,不構成移民或法律建議;最後核實 2026-07-16,政策與數字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